2019年10月2日 星期三

1003課堂回應


l   文章摘要
循著整篇文獻的脈絡,Paine,在文獻的最一開始歸出憲法的組成是來自先前政府,比如從美國殖民經驗可得,憲法的框架是被建構在由人民組成政府在文獻的最後,Ridley提出唯有當我們可以從傳統找尋並增強對於可以聯合運作政府的信心並且是當政府不再以最高法律之名控制權力和人民在這些前提下,憲法才有正當性,政府的權力才有正當性以及被嚴格規範
l   認為文獻好的地方在哪裡,為什麼?
我認為整篇文獻最好的是18世紀末,19世紀初殖民時期,殖民母國在殖民地頒布憲法的部分,在文獻的第四第五章認為這部份很好並非是讚揚殖民母國在殖民地頒佈憲法並執行權力這件事而是去探討憲法是否真的能保護人民的權利,抑或是政府用來擴張權力的手段從文獻第60頁最末段有脈絡可循William Penn 為殖民母國在殖民地執行權力的正當性辯護,在1682年,William Penn 寫到政府的框架和典範是為了保護人民免於暴力權力,並且,William Penn 又再做進一步的佐證,他提出上述所說確實是一個好的憲法,因為被殖民者並沒有明確的表示他們認為殖民母國所頒布的憲法是一個框架和最基本的指令,反之,他們尚未放棄對於憲法是習慣﹑有制度並概括所有法律的概念然而,隨後在革命時期,對於殖民母國的權力正當性有一套新的解釋理論在文獻第60頁第一段第二行開始,Morison Commager 提出政府的組成和憲法並非是同一件事唯有當憲法是被寫在並建立在限制政府的權力並且保證維護公民的正義權力,才得以被大眾接受這使得政府權力的正當性受到挑戰,即便它有憲法的合法性但卻不等於它具有正當性,不具有正當性的法隨時可能會面臨被人民推翻這使我反思憲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理當是要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但排除過去的殖民時期,綜觀世界上仍然有許多國家政府以憲法之名行濫用權力,迫害人民之實綜合上述,此章節並不僅只是了解殖民時期政府如何執行權力,更進一步思辨政府權力的正當性,理解憲法最終目的是要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否則也只是政府擴張權力的手段而已
l   用一個東西形容國家
我會用風扇形容國家把葉片比做人民外面的殼是政府政府必須靠著人民運轉,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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