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日 星期三

1003課堂回覆


10/03課堂回覆
亞里斯多德認為「成文憲法雖然重要,但不成文的習慣法,更優於成文法,能解決更多棘手的問題」,後被學者解釋成說因為法律的概念應該深植人心,遵守法律是每個公民的本質。
而後中世紀的封建主義的本質「契約」,是現代憲政主義的核心,其中該契約是國王與權貴達成的協議,雙方都不得違反,主要在限制政府的行為以及維持臣民的權利。
而自由是現今的憲法保障且允諾的,然而自由卻未給經濟帶來保障,所有人的福祉已不受憲法所保障了。立憲主義是保持政府權力及其控制的平衡,若我們回到了超越成文法的年代,政府就能做更多有利人民的事。
理由:
遵守法律乃一法治國家之最基本的觀念,然而亞里斯多德的原文中提到的 ”sovereign matter” 是談論到能處理統治權責的問題,故對於一個君主而言,擁有成文的憲法應該更能約束人民的行為;然而對於人民而言,成文憲法雖然保障了自由等基本權利,但對於他們在經濟上的保障卻也棄之不顧。
提問:
我們應如何在兩者之中擇一,再者,制定憲法的對象為君主或是一群有權的統治者,那他們制定憲法的準則是該以自身為主亦或是以人民為主才能有助於其統治國家?
對於人民來說,守法為公民的本質,然而人民卻沒有制定憲法的權力。因此,人民該遵守何種法律才是對國家有益的呢?

9/26課堂問題:
最接近心中國家圖像的日常生活用品:教室
教室(國家)裡的學生(公民)千奇百怪,上課無拘無束,可以自由的發言。但都遵守著一個原則就是聽從老師(統治者)的話。一但學生的行為開始影響到老師在課堂上的授課進度時(挑戰政權),老師便有權將學生請離開教室。當學生沒辦法接受老師所說的一切時,他們便會翹課(公民不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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