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日 星期三

暫停每週貼文

  1. 自下週起,暫停每週課前貼文。若遇授課教師提出作業,再行貼文。謝謝合作。
  2. 學期成績評量項目如下:課堂表現(含作業,50%)+期末考試(50%)。

1003 課堂回覆

摘要:

"According to Aristotle,while written laws are important,the laws of unwritten custom "are more sovereign and deal with more sovereign matters than written laws"(Aristotle , Politics, 3.11.6).Barker interprets Aristotle to mean that "Greater than writing of excellent laws on paper, is the writing of them into the spiritual fibre of a people,law abidingness is more than law...the essence of law is the will of the citizen to abide by the law" (Barker 1959:323). (P.52)

'Liberty the constitutions could anddid promise ,but not bread and the modicum if economic security the little man yearns for. To him it is the plain and unadorned truth that the political decions which are vitak for the well-being of all no longer occur within the frame of constitution" (Loewenstein 1965: 200). (P64)  

上面那段闡述了不成文憲法基於過往歷史習俗和判決先例等種種因素,會比成文憲法更加的深入人們的生活以及擁有更多的權力結構 ; 而下面那段則指出對於憲法所能框架住的基本:憲法固然能保障自由,但人類福祉等更加細微的保障不應該直接由憲法來處理。





0926課堂回覆

我認為最能代表國家的器物:盆栽

原因:

盆栽有土壤象徵的領土範圍,而枝葉代表權力的延伸,若是國家興盛,枝葉繁茂,在國際(盆栽)間角力展現的力量有可能去影響旁邊的其他盆栽,反之,若照顧不善,國家衰微,則只能任由其他盆栽的枝葉侵門踏戶。   

1003課堂回應


l   文章摘要
循著整篇文獻的脈絡,Paine,在文獻的最一開始歸出憲法的組成是來自先前政府,比如從美國殖民經驗可得,憲法的框架是被建構在由人民組成政府在文獻的最後,Ridley提出唯有當我們可以從傳統找尋並增強對於可以聯合運作政府的信心並且是當政府不再以最高法律之名控制權力和人民在這些前提下,憲法才有正當性,政府的權力才有正當性以及被嚴格規範
l   認為文獻好的地方在哪裡,為什麼?
我認為整篇文獻最好的是18世紀末,19世紀初殖民時期,殖民母國在殖民地頒布憲法的部分,在文獻的第四第五章認為這部份很好並非是讚揚殖民母國在殖民地頒佈憲法並執行權力這件事而是去探討憲法是否真的能保護人民的權利,抑或是政府用來擴張權力的手段從文獻第60頁最末段有脈絡可循William Penn 為殖民母國在殖民地執行權力的正當性辯護,在1682年,William Penn 寫到政府的框架和典範是為了保護人民免於暴力權力,並且,William Penn 又再做進一步的佐證,他提出上述所說確實是一個好的憲法,因為被殖民者並沒有明確的表示他們認為殖民母國所頒布的憲法是一個框架和最基本的指令,反之,他們尚未放棄對於憲法是習慣﹑有制度並概括所有法律的概念然而,隨後在革命時期,對於殖民母國的權力正當性有一套新的解釋理論在文獻第60頁第一段第二行開始,Morison Commager 提出政府的組成和憲法並非是同一件事唯有當憲法是被寫在並建立在限制政府的權力並且保證維護公民的正義權力,才得以被大眾接受這使得政府權力的正當性受到挑戰,即便它有憲法的合法性但卻不等於它具有正當性,不具有正當性的法隨時可能會面臨被人民推翻這使我反思憲法凌駕於所有法律之上,理當是要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但排除過去的殖民時期,綜觀世界上仍然有許多國家政府以憲法之名行濫用權力,迫害人民之實綜合上述,此章節並不僅只是了解殖民時期政府如何執行權力,更進一步思辨政府權力的正當性,理解憲法最終目的是要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否則也只是政府擴張權力的手段而已
l   用一個東西形容國家
我會用風扇形容國家把葉片比做人民外面的殼是政府政府必須靠著人民運轉,反之亦然

1003 課堂回覆

憲法:"Constitutions function well so long as the competition for power is confined to different groups of the same social class; but they are strained to the limit ,and often break, when their rules become in sufficient to accommdate the power of a class excluded by its very rules"
憲法的發明是資產階級獲得權力和鞏固權力的工具,不過是資產階級彼此互相的鬥爭,憲法這一詞並不出現在現代主權國家崛起之前,憲法只不過是為了去特定回應19世紀的主權問題。

國家:我會把國家想像成一個盤子,盤子的底座是由一個小型的部落或是城邦所演化而來的,而盤子的盤面則是由這一些部落或是城邦發展出的習慣或是風俗所衍生出的文化或是透過學習他人的方式,形成一個共同的價值觀。而人民或是政府則是在盤子上面的菜色,雖然都是在同一個盤面上遵守共同的價值觀,但是都有不同的想法,如同每道菜的味道都不盡相同。而這一些的集合則是國家的樣貌

1003課堂提問

1.憲法:

The vassal owed his lord an obligation of honor, but "fealty, as distinct from obedience, is reciprocal in character,and contains the implicit condition that one party owes it to the other only so long as the other keep   faith”(Kern 1939: 87)p.57)
我認為在此可以看出憲法是持續累積過去經驗,在中世紀的不確定性中,因公權力與私慾之間有了新關係,為了進一步地促進權力保持平衡。封建制度在此體現下得到支持,此種上對下或下對上的關係,是基於忠誠、互惠的。這種習慣逐漸形成人民的集體意識,遵守自然秩序與互訂契約,然積極與否,並非僅靠兩者間的信任互賴。此種善良意志,由現今的角度來看,政府為受信託者,而責任與義務是最基本的界線。然,實際上往往是先背信的都為政府,那麼好的『法律』或指「憲法』的產生是否能合乎人民的權利呢。

2.國家:我認為國家就像個可以裝載許多液體的杯子。構成杯子的材質,是由文化、語言等各種混合物慢慢搓揉而成。而杯子的底座則為國家一開始的雛型,可能是部落、人民的聚居,透過頻繁的戰爭與大量的溝通協調,將原本粗糙的外圍逐漸琢磨成圓而滑順的外表。此時,大致構成了國家基本的條件:領土、政府。而杯子裡面液體則是人民,多寡不影響這個國家組成,關鍵在容易受外在環境、因素影響,而搖晃不止的水平線,就有如民意般。而深淺與高低是否足夠,可形容對內掌握統治權,對外與其他國家進行互動。最後,把手可以看成由少數菁英操控國家的走向,這是我對國家的想像。










1003課堂回應

摘要:
1.Greater than the writing of excellent laws on paper, is the writing of them into the spiritual fibre of a people, law abidingness more than law...the essence of law is the will of the citizen to abide by the law. (Constitution p.52)
→伯里克利(Pericles)在一次著名的葬禮演說中提到「人們總是遵從在職官員及法律,尤其是那些保護弱者的法律以及給予反亂者以羞辱的不成文習俗」;此外,據亞里斯多德(Aristotle)的說法,不成文習俗比起成文法律具有更高的主權,且涉及更多主權事務。巴克(Barker)解釋亞里斯多德的意思是「比起將優秀的法律寫在紙上,更重要的是將它們寫進人民的精神,法律的本質是人民遵守法律的意願」,特別強調人民對法律的服從意志,方是奠定「法治」的基石。法律生成自國家主權,且忠實反映一個時代民眾的普遍意志、生活習慣。由此而論,我們不得不慎思明辨,何謂「法的意志」?何謂「人民對法律的服從意志」?如何「自人民生活習慣、地方風俗制定法律」?如何「形塑那些外於法律的規範」?以此作為認識「法」的開端。
2.We need a constitutionalism, as McIlwain repeatedly affirmed,  that keeps a balance between government power and its control without dissipating that power so far as to make for weak and unresponsive government. (Constitution p.64)
→麥基爾韋恩(McIlwain)特別談到了制憲主義,他認為政府權力必須與憲法的制衡力保持平衡,且不至於消散這種權力,致使政府變得無能且反應遲鈍。於此情況下,「憲法」理所當然是為政治的「框架」,並將政府權力限制在一個精確的範圍內,這樣的憲法建立並定義了一個政治共同體。在前面的段落作者亦談到,過去英王約翰試圖擴大專制權力,《大憲章》隨即被廣泛引用,宣稱它所保障的自由擴展到該領域的所有主體,並對王權加以限制。這讓我不禁思索,在制憲主義已然深入我們靈髓的當下,「憲法」是否反而容易戕害政治體制的健全發展?以憲政國家而論,憲法為立法權的體現,政府為行政權的體現,「憲優於政」的原則是否不容質疑?制憲權是否真正及於人民?「憲法優位」反而容易使政府變為無能的約翰王?
問題:
題目:寫出一項最接近心目中國家圖像的日常生活物品。
→我認為是講台。主權猶如講台端拱於上,從政者則形同講者以言論影響群眾,民眾(台下聽眾)為自己喜好的講者喝采,不同言論彼此競逐的結果,成就了國家的未來走向。而公民政治,正是在一場又一場的講說中得以實現。然而,國家、主權終究是「器」,渲染人群的,始終是「人」。正因如此,身為公民的我們更該明白,即便講者在台上說得口沫橫飛、談至激動處甚至捶打、撼動講台,然而,對於這個講說的場合而言,他們依然只是過客罷了。應該恆久存在的,始終是講台本身。

1003 課堂提問

                                                         國家
我認為最接近國家的生活器物圖像是錶。一個鐘錶的運行需要各形各色不同的齒輪、發條、圓盤等小小零件相互鑲嵌緊密,才能順利運作。這些隱藏在錶面下零件雖然無法一眼被看見,但卻提供了鐘錶運行的原動力。就像國家中每一個人民的在不同崗位的付出很難直接被量化,但少了人民整個國家形同虛設。國家的領土範圍對應的則是可以清楚界定範圍的手錶錶面。而表面上的時針、分針、秒針則是代表政府,受人民意志的牽動,體現出人民的需求。也是因為政府的背後有人民的支持,所以指針所指向的方向則是彰顯了國家的主權,人民賦予權力讓政府顯示出要帶領國家走向的方向。


憲法

從論文裡的脈絡,可以看出憲法這個概念的形成和意義的變遷。從希臘的寡頭政體,當時把人類社會的良好秩序、權利和和平的原則訴諸於遵守不成文法則來約束內在。不成文法存在在人民的精神中有著更大的效力,他能使人們遵守法律不僅僅是因爲人民必須遵守法律的意志,此外人民要暸解到自己相對於統治者在法律執行上的立場。而Solon的立法建立了最早的民主制度的概念,新法律應符合法律本身的精神,而不應冒犯人類的普遍性和普遍性原則。後來也逐漸有了所有的人類法律都是由一個神聖的法律餵養的這吻合民主氣質的概念, 更高級的法律甚至可能要求人們不服從特定的人類法律。    到了受斯多葛學派影響的共和制的羅馬。但他們也吸收了一種普遍的自然法則,每一個活着的人都通過它的理性力量參與其中。凡是國家的法律不符合真正的法律-永恆不變的理性-的地方,那麼這些特定的法律就將是無效的,即使在絕對的帝國主義政權下,無論嚴格的法律規定如何,法律都應根據平等原則進行管理,公平意味着個人享有公平待遇的權利,並優先於他享有一個明確區分於公法和私法的自治領域。 因此,西方憲政的基礎是人民主權。
    中世紀後契約理論出現後,封建法便是許多作家認為是現代憲政的核心的傳統。因為中世紀封建制度的基本特徵是它的契約性質。封臣對領主負有尊重的義務,但忠誠“與服從不同,在性質上是相互的,並且包含着這樣一種隱含的條件,即一方對另一方負有義務,前提是另一方保持“忠誠如果國王違反法律,他將自動喪失臣民服從的權利反抗”(diffidatio)的潛在威脅限制了國王的特權,並在著名的叛亂中導致大憲章的條款法律強加於國王。許多人認爲這是英國憲法的基礎,不僅譴責了國王的舉止,而且強調了國王與君主協商並取得同意影響他臣民的行動的要求。
    然而,在革命時代,英國人的柔性憲法被殖民者所拒絕,只有制定憲法,設定政府權限的限制並保障公民的司法權利,才可以接受。在這種觀點氛圍中出現的新的“州憲法是美國人在殖民地經驗的堅實基礎上。儘管美國的開國元勳們具有寡頭政治的氣質,但他們對1787年的憲法並沒有賦予任何固有的階級偏見。 在成文憲法中確立的聯邦政府體制既沒有授予全體人民主權,也沒有完全忽視主權的先例。爲了從覬覦頭銜者手中捍衛受歡迎的權力,他們在體制上施加了前所未有的制衡政府或政府理論,亞當斯後來聲稱,憲法建立了不少於八個層次的平衡。
    最後,並不是說憲法一旦寫下來,就永遠無法修改或取代,而是無論在怎麼僵硬的憲法還是其他任何類型的憲法,都不會阻擋那些決心以暴力手段奪取權力的人的道路。憲法是合法的政治交往的框架,其目的在於約束政府權力具有適當的權限,同時又允許其充分地存在以保護人民,並在可能的情況下提高人民的視野。如果憲法程序要對所有人開放,政府權力必須以一種並非總是由剛性憲法提供的方式獲得。一個憲政體制,必須在政府權力與控制之間保持平衡,同時又不讓權力被分散,從而導致政府變得軟弱無力、反應遲鈍。這樣的憲法建立並定義了一個政治共同體,用亞里士多德的最後一句話來說,這個政治共同體產生是爲了保障生命本身,但爲了美好的生活而存在
   
憲法概念的演變不僅只是順其自然或接續傳統,因應著時空背景的變化,朝著不斷追求更能保障人民主權的方向修正,又依著國情的不同對憲法的剛性獲柔性有不一樣的追求。但如今憲法概念不會是最佳的定義,隨著人類社會的演進,若干年後的憲法會更貼近那時社會的需求。

1003課堂回覆


10/03課堂回覆
亞里斯多德認為「成文憲法雖然重要,但不成文的習慣法,更優於成文法,能解決更多棘手的問題」,後被學者解釋成說因為法律的概念應該深植人心,遵守法律是每個公民的本質。
而後中世紀的封建主義的本質「契約」,是現代憲政主義的核心,其中該契約是國王與權貴達成的協議,雙方都不得違反,主要在限制政府的行為以及維持臣民的權利。
而自由是現今的憲法保障且允諾的,然而自由卻未給經濟帶來保障,所有人的福祉已不受憲法所保障了。立憲主義是保持政府權力及其控制的平衡,若我們回到了超越成文法的年代,政府就能做更多有利人民的事。
理由:
遵守法律乃一法治國家之最基本的觀念,然而亞里斯多德的原文中提到的 ”sovereign matter” 是談論到能處理統治權責的問題,故對於一個君主而言,擁有成文的憲法應該更能約束人民的行為;然而對於人民而言,成文憲法雖然保障了自由等基本權利,但對於他們在經濟上的保障卻也棄之不顧。
提問:
我們應如何在兩者之中擇一,再者,制定憲法的對象為君主或是一群有權的統治者,那他們制定憲法的準則是該以自身為主亦或是以人民為主才能有助於其統治國家?
對於人民來說,守法為公民的本質,然而人民卻沒有制定憲法的權力。因此,人民該遵守何種法律才是對國家有益的呢?

9/26課堂問題:
最接近心中國家圖像的日常生活用品:教室
教室(國家)裡的學生(公民)千奇百怪,上課無拘無束,可以自由的發言。但都遵守著一個原則就是聽從老師(統治者)的話。一但學生的行為開始影響到老師在課堂上的授課進度時(挑戰政權),老師便有權將學生請離開教室。當學生沒辦法接受老師所說的一切時,他們便會翹課(公民不服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