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從古典自由主義學者開始,利用不同假說來表述國家存在意義,以及後來行為主義興起後關於國家討論的式微,到新國家主義的興起,似乎都無法很全盤性的涵蓋國家兩個字的討論,包括還有多元主義認為社會中心論,而時至今日,地域的概念在全球資本化、跨國企業的向下逐漸式微。在現行狀況下,對於國家的討論方向為何?
Q2
近來斷交事件頻傳,假設如果全世界的國家都不再承認我國,我國是否就失去1933年《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其中一項與他國交往能力?在這情況下我國是否只剩下放棄與中共競爭的中國政府承認而另闢蹊徑?而不被承認的中華民國政府對於與他國的官方與非官方交流該何去何從?
Q3
閱讀完此次文本後,對於作者Quentin Skinner對於歷史語境考究作者動機的能力時為讚嘆,但如今市面上的各種政治哲學相關書籍論述是否也都需要用如此嚴謹的著作方式?如果為是,那讀者在選閱上該如何加以判讀?
2019年9月25日 星期三
0926課堂提問
- 中華民國政府和中國政府近來在政治上的摩擦不斷,我國長年來也因為中國政府的許多打壓,讓我們在世界舞台上無法以「中華民國」之名,代表國家參加國際競賽和國際組織。
- 而中國政府近期的許多動作都指向蔡政府的「台獨政策」,習近平也公開表示,如果蔡政府再繼續堅持「台獨」的話,中國政府將會採取更嚴厲的手段,甚至不惜以武力統一台灣。
- 然而,如果台灣原本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的話,為什麼要去爭論所謂的「九二共識」、「一國兩制」、「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獨與否」等問題?而我們該如何跳脫這陳年已久、兩黨爭論不下的框架?又能夠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去證明台灣獨立的主權和能夠真正忽略中國的打壓及威脅?
- 台灣人民和中國人民心中所認為的「中國」,在分裂的這幾十年當中已經逐漸成長為不一樣的概念。他們在這幾年發展的,似乎已經成為了完完全全的「中共」政府,而台灣也已經逐漸發展成為多樣化的面貌,也許兩岸在分裂初期,骨子都帶著相同的「中國」背景成長著,但是多年後,血液中所流動的歷史歷程和文化已經大不相同,而真正我們兩方都想保留的「中國」樣貌,又是怎麼樣的呢?如果是不同的,又怎麼能說我們所認同的是同樣的「國家」?
0926 課堂提問
提問:
對中華民國來說,總統身為一個統治者的作用為何?他與國家的距離和我們一般人民有何不同?
提問發想:
本週的文本中從「國家」一詞如何被使用的歷史沿革中,能看到有很大一部分在探討統治者的位置,或者說是統治者與國家的關係演變。這也不禁讓我想到,對於台灣來說,總統這個看起來與「統治者」最接近的職位又是一個什麼樣的職位?對一個國家來說,在那個職位上該做些什麼、又代表什麼?
0926 課堂提問
提問:台灣(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嗎?還是只是政府?
說明:人從自然狀態到家庭、群居,直至建立城邦,並願意交出(放棄)部分權利去創造一個利維坦(國家);然而,台灣對這個至高無上的共同體和國家的想像卻充滿分歧,包含名稱、組成和範圍,缺乏共同認知和對國家的政治忠誠。這樣的分歧會不會使我們只有實質上的統治者,而無更高層次的國家存在於此?或者,是我們每個人對國家的想像都不同,致使其定義因人而異?
0926課堂提問
Q:甲午戰爭之後,台灣成為日本殖民地,而後日本戰敗投降退出台灣,接下來國民政府撤遷來台。不管是誰統治,要維持統治者的地位,條件是統治者能維護他們現存政體的特點且統治者不應蒙受自己所轄領地的喪失或變動之苦,且政府要向人民負責。然而現在卻有部分的台灣政治人物正在想盡辦法破壞台灣的民主特色,但仍然受到不在少數的民眾愛戴。撇除中國資金的影響,究竟國家認同對於台灣人而言是什麼?他們又認為台灣的國家主權是建立在什麼樣的事實上,是友邦數量?或是中國對台的政策?
0926課堂提問
Q1. commonwealth 跟state之間的差別在哪邊
說明:
從英文上的定義來看,commonwealth有點偏向國際組織的味道,那當時的學者都選擇使用commonwealth而不是state是不是意味著當時是沒有國家的概念,而是以各個城鎮合起來稱之做為國家?如果是的話,那國家的概念是何時才被確立的,並使用state做為解釋?
Q2. 國家一定要是民主政體嗎?
說明:
我們對於國家的要求即為追求和平與自由,若如果世襲制領導者都能做到如此,那民主對於我們而言,我們是不是要承擔選錯人的成本呢?(誠如2018韓國瑜的當選,至今造成多數人的後悔不已,若能由一個適合的人長期的治理,我們是不是就不需要承擔這個成本了呢?)
0926課堂提問
提問:
理想中的國家是否與現實相符?
現代國家的概念是否在現今的台灣(1996至今)仍適用?而會因執政者的改變而有所不同嗎?
思考:
本文初與文末皆提及霍布斯所述之國家和利維坦,然文中所談及之國家概念與社會與現代生活中人民所被教育和認知的國家定義和組成要素似乎不盡相同。而除探討現代社會與前人所認知的國家是否相同外,「國家起源時所需具備的條件」和「國家已成立後需維持國家運作的要素」又或者「成立後因種種因素而遭至毀滅後重建之條件」等是否相同也為可探討之方向。
0926 課堂提問
提問:
從文本可以看出「國家」這一概念在不同脈絡下的轉變,從原先表示「統治者的身分地位」,到「共和國良好狀況」,再到「全體人民所統治的機器」。這些變革可以看出在不同的社會背景下,學者以及人民們對於同個概念的想法也會跟著變遷。那以台灣為例,請問,1996年,中華民國實行第一次的總統人民直選,那以1996年做為分界點,前後所認知的「國家」概念一樣嗎?若不同,差別為何?
說明:
書中提到「民選」的重要性,在共和體制中,只有民選的官員有維持公和國在良好的狀態,也只有民選的官員能夠真正促進公共利益而非己利。那對於台灣來說,1996年完成人民直選,除了是民主化的一步,也是國家概念改變的轉捩點。
0926課堂提問
- 照文本所述,state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意義,從代表君主、一個狀態到後來比較接近現代國家意義的說法。而就算在14世紀之前,也有城邦或帝國的概念,同樣代表某個受統治或自我治理之下的共同生活的人們。但照文本所述,過去state這個字並非指我們熟悉的「國家」概念,換句話說,人們選擇了不同的詞彙來代表「某個受統治或自我治理之下的共同生活的人們」,那為什麼state這個字在近代被選擇為我們現在形容某個共同體的單位?是否可以說明人對「國家」這個政治實體的想像的改變?
- 而生活在台灣的人很可能各自經歷不同國家、不同統治模式的身分轉變,例如經歷威權時代的人和在解嚴後誕生的人對「國家」一詞的理解會相同嗎?
0926課堂提問
Q:「中華民國」需要透過和他國「建交」來辨識國家主權嗎?
若不需要,那麼一個國家(獨立政權)的主權要怎麼被驗證?
近日以來,臺灣突然失去了和其他國家的建交,為什麼我們會如此的在意?這是不是表示我們仍然需要和國際間透過外交的方式,獲取他人對我們的認可,以獲得國家主權的認同?而一個國家除了擁有領空、領土、人民等,我們熟知的政治學課本描述的國家組成要素以外他國的認同會不會才是尤其為重的?
0926課堂提問
Q1:台灣是否真正脫離殖民的處境成為國家?台灣人該如何認識國家?
說明: 1945年後,台灣脫離原殖民母國日本改為國民政府接收,但台灣脫離殖民是否就此由殖民地轉為國家?國家概念如何作用於長期受到殖民的台灣人民身上?台灣人是否能真正認識國家的本質?是否滿足國家的條件?
Q2:對現今的台灣人而言,中華民國被承認是國家為何重要?他國認同或西方認同是否成為判定中華民國為國家的唯一標準?
說明:台灣自1950年代後,全球化與資本主義的進入,追求西方認同被視為台灣的普世價值,但歷經好幾年,從聯合國成員至退出聯合國,我們是否仍然渴望獲得西方世界的認同?為什麼?追求這樣的認同與成為國家有何關聯?
0926課堂提問(憲法)
Q1:什麼是台灣人?什麼對台灣人來說是「善」與「好」?
簡述:
看完了憲法概念的演進,可以知道其實憲法一開始沒有那麼複雜多元的意涵---僅僅只是集結過去的經驗(Gather up
past experience)。如果說政治的目的是為了讓共同體往更好與更善的方向前進,那麼再推進一點憲法的內涵,也只是最好的政體。在我看來經過一些發展後,普通法(憲法)的意涵更像是:「高道德期待」、「行為的準則」、「擁有內在約束力」、「社會人民的共識與根基」,也就是對於善與好的追求,而且這個追求不一定要是成文法,更可以是一種共同體在發展過程中所自然形成的共識,更強調其內在約束力,有點近似道德。
所以回歸初始的意涵,要在台灣討論憲法這個問題,就必須釐清什麼是台灣人,又對於台灣人來說什麼是「好」與「善」,才有辦法在台灣開展憲法的討論。
Q2:該如何增強台灣憲法的垂直貫徹性?
簡述:
延續上述的問題,憲法理想上應該要是一個共同體對於善、好與道德原則的共識。
但就如同老師第一堂課當中所提到的「很多概念的貫徹性根本不是從頭到尾的,對於郭台銘來說沒有,對於極貧的那群人來說也沒有」。書中也有提到:「」因此對於社會內部差異龐大的台灣來說,該如何增強憲法的垂直貫徹性?抑或是現在這個憲法根本做不到,要換一部憲法?
Q3:先人學習憲法的經驗還擁有現代性嗎?(剛性VS柔性、尊重多數VS保障少數)
簡述:
因為我認為要問有關台灣的問題至少要對台灣憲法的歷史有初步了解,因次參閱了一篇論文,叫《台灣剛性憲法的迷思:源起、賡續曁其對憲改的影響》。
文中提到因為當初制憲時還是政府在中國本土的時期,而憲法這件事情對於當時的中國來說也是外來品,因此怎麼學、如何學就變得非常重要。文中描述了王寵惠的觀點如何影響當時甚至是後來的社會,並表示當時眾人透過「銘印」的方式來學習。導致現在一談到台灣憲法,大家都認為是剛性憲法。
不過先人制憲時「學習」憲法的經驗在當今還擁有現代性嗎?有與我們的土地很好的結合嗎?
Q4: 台灣憲政體制究竟該由下至上還是由上至下?究竟該剛性或是柔性才能夠增進最大福祉?
論述:
此外,當然文中也有提到剛性與柔性憲法的優缺點。
柔性憲法除非在若干少數的情況中,亦即有長久的行憲歷史,且公民自治能力已經訓練有素,否則其不像剛性憲法那樣可以收穩定之效,並獲得民眾的尊崇。
從這句話可以清楚看出作者的立場。不過回顧憲法概念的起源,可以發現是一個漫長並且持續改變的一個過程,且是由下而上的。從一開始的吸取過去的經驗,到最好的政體,到制衡政府,保障人民,到融入封建社會時期契約的概念。基本上當今的憲法概念可以如下表示:
憲法=契約(擁有反抗意味)+普通法(高道德期待、行為的準則,擁有內在約束立,社會人民的共識與根基)
但以台灣的歷史來看,基本上我們是由上而下決定採取憲政體制,因此這樣由上而下的方式能夠接近憲法的概念嗎?如果不行,那該怎麼辦?
Q5帶入當代性與台灣因素,憲法是否應該往「更有利於」民眾的方向更改?
論述:
憲法概念的變遷中有提到:「一些對人民福祉重要的政策在憲法中已經不被強調了」。舉例來說,憲法承諾你個人自由,不過自由並不一定能帶來經濟發展,自由也不一定能夠給你錢。
當然,這種說法在當代的台灣也並不陌生。「阿那些東西又不能當飯吃」似乎已經變成不同群體間交流的障礙,並且無法說服彼此。那放在當代的台灣來說,憲法的概念應該要是如何才更適合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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